我叫黄学纯,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实名举报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民法院,不作为、不担当,执法不公,严重违反执行法的有关规定,在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130万元饲料款申请执行一案中,拖着不办,充当老赖的保护伞。
富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胡志江,执行法官王丽男,一直表达执行局是按照执行法的程序进行的,根据事实所在,富裕县犇欣牧场购买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的奶牛饲料款,没有返还,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向富裕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出富裕县犇欣牧场向蒙牛乳业(齐齐哈尔)有限责任公司卖的鲜奶款诉前保全,2021年9月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向富裕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至今有9个多月迟迟不给执行,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依法维权,是合理合法的,并且有关于富裕县犇欣牧场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度奶量供应申报计划,富裕县犇欣牧场和蒙牛乳业(齐齐哈尔)有限责任公司收购鲜牛奶的合同为证。
中国是法治的国家,如有任何政府官员超越法律,我行我素,法律公证何在?法律尊严何在?
截止2021年5月31日,富裕县犇欣牧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欠富裕县延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公司)饲料款本金128万元以上,延华公司于2021年6月对发展公司提起诉讼,同时,对发展公司在蒙牛乳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的奶款进行了诉讼保全。后经富裕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双方成功达成调解意见,富裕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下达民事调解书(调解书文号【2021】黑0227民初1541号)。
虽然《调解书》已于2021年8月25日已经下达并转到富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但不知是何原因执行局至今尚未执行。期间,延华公司多次找到执行局,但执行局以一个与延华公司毫无相干的第三人(即:与延华公司无法律诉讼关系)诉讼执行为借口,对延华公司保全在蒙牛乳业(齐齐哈尔)有限公司的奶款拒不执行,使得延华公司遭到严重的重创和伤害。
由于执行局的不执行,导致延华公司本该在2021年10月就可以执行到位的诉讼款130万元(本金 利息等)至今也没执行到账。执行局的举动,让我们不得不想到:人民法院是为人民办事的,难道富裕县法院不是为人民办事的吗?还是有口难言?或者有其它不可言喻的背景?再或者有其他什么暗箱操作不可告知与人?还是无法公开?否则,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保全执行
案怎么就这么难?还是另有政府官员阻拦这起执行案?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由于执行局不能及时按《调解书》一项进行执行兑现,导致延华公司员工工资、税费出现拖欠,严重影响了延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希望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对此事能给予关注、支持!督促富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尽快执行130万元的执行款执行到位!也给投资办企业的投资人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发挥企业潜力和实力,为经济发展添砖加瓦!
谢谢!
举报人:黄学统
身份证号码:232325195212112612
联系电话:13936766672
富裕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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