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民事庭法官公开为被告挡剑破坏营商环境
尊敬的本溪市委、市政府、本溪市纪委、本溪市政法委、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是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乐雪洗浴中心的经营者马天彪,身份证号:210303196908280615。我要实名举报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陈颖等相关领导破坏营商环境。
2020年9月,本溪浪淘沙洗浴休闲会馆因疫情停业一年后,设备老化陈旧不能正常经营,原经营者以我投资300万元装修改造合作,营业执照为本溪市明山区乐雪洗浴中心,我于2020年10月开始进场装修,于2021年1月10日装修结束并开始试营业办卡。
但楼上居民高文海、于洪所有房屋因私改自来水管线,在2021年1月22日晚上12点至早上9点半漏水两次,时间长达3个半小时,明山派出所出警两次。
我于2021年7月22日向本溪市明山区法院对高文海、于洪提起赔偿诉讼,明山区法院民庭陈颖法官受理此案。本来是一个正常的民事案件,在评估过程中,原告按照法官和评估公司的要求提交了评估费和所有证据,但评估公司没有这项评估资质更没有业务能力对此案进行评估,故意拖延9个月之久,本溪市众合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7月15日前原告没缴纳评估费为由退回评估鉴定,但其却在2022年7月5日已经将退评文书提交到明山区法院民庭,这个时间上的错误不是偶然的!
明山区法院民庭陈颖法官接到本溪市众合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的退评文书后,在没有查实真相也没对评估公司的时间错误进行判断,更没有选择重新向本溪市中法申请摇号评估,而是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并替被告要求我解除保全的房产,我和律师不同意解封。2022年6月30日,被告高文海以10万元人民币的筹码到处找人摆平此案(我有证据)。我马天彪实名举报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民事庭在审理我的赔偿案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让我价值3000多万人民币的洗浴中心20多个月无法经营,拖欠30多名员工工资100多万元人民币,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严重的不和谐隐患!给本溪市招商引资带来极大负面影响,破坏了本溪的营商环境。
高文海和于洪在本溪市人脉关系广,特别是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的某些领导经常出没于高文海的麻将局。
我请求纪委领导对本溪市明山区法院的相关领导、高文海、本溪市众合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在审理我的案件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为我的企业和员工讨回公道挽回经济损失。
举报人对所举报事实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举报人:马天彪
身份证号:210303196908280615。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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