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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级法院法官对一亿多标的案件既当“葫芦僧”又判“葫芦案”?

2021-07-28 20:28  来源:未知   浏览数:
就在一个月前,搜狐、凤凰、腾讯、网易等一百余家网站上,一篇以《强抢民企一亿多:辽宁法官以假证假或成帮凶》为题的记者署名文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法律界朋友的鼓励下...

就在一个月前,搜狐、凤凰、腾讯、网易等一百余家网站上,一篇以《强抢民企一亿多:辽宁法官“以假证假”或成帮凶》为题的记者署名文章,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法律界朋友的鼓励下,记者又做了进一步采访。

八年前,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一个民事案子,起诉的标的额为一个多亿。按理说,如果在辽宁省的某个地级市,这样大标的的案子是不多见的,而在这省高院,这样的案子应不足为奇,可是,只因为这样大的标的,从2010年的初审初判到现在,已历经八年,开庭无数判决厚厚一摞,但其结果都没有变,那就是,当初凭假证、假评估报告拿出来的判决,一路的走到了今天,真可谓“一步踏错步步错”,原因便是,辽宁高院的法官们,即当“葫芦曾”又判“葫芦案”。

一步错:以假证判案

2010年5月,辽宁省高院接到一个标的为1.1亿多元的民事案子,原告为大连华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连华达),被告为大连泛华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大连泛华)。大连华达要求法院判令大连泛华付给他们因合伙投资大楼赚得的1.12亿元。

1.12亿元,真是一个诱人的数字。

接到法院的传票,大连泛华如没事一样地应诉了,因他们手里有充分的证据足可证明,两家在合伙开发这大楼时,大连华达没有拿一分钱,他们之间曾经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书自然也就作废了,没有了法律效力,而大连华达正是以这份协议去法院起诉的。

起初,法院的法官还能秉公办案:“拿出投资证据,有证据接着审,没证据就不用审了”。于是,大连华达拿出了一堆的“证据”,法庭上,都被大连泛华一一驳回,因为这些证据皆为假的,大连泛华还要求对这些证据进行真伪鉴定,可这些出证的单位和部门全不同意,悄悄退下了,可就在这个时候,事情发生了根本性转机。

大连泛华方面说,也许是大连华达方面明知道自己没有理还非想要这个钱,也许是法院的法官们见这么大的标的而动了私心,于是,法院自己找来了一个无评估师、无评工程造价评估资格,还是盗用别家注册文号的“五无”司法鉴定机构,出来对这大楼的投资和利润进行评估。结果是,法院不仅认定了大连华达有投资的问题,还按照这家“五无”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下达判决,判决结果当然是原告怎么要求就怎么判决,还让大连泛华拿出个天价的评估费500万元,而法律规定是不能超过17万的。(详情请见《强抢民企一亿多 辽宁法官“以假证假”或成帮凶》)

二步错:非要执行假判决

这样的结果是大连泛华没有想到的,他们先对这“五无”鉴定机构下手,向警方报了案,沈阳市沈河区警方立案后并开始调查,同时警方还委托了一家司法鉴定所对这“五无”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与大连泛华自己的调查结果十分一致,这家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辽宁分所”的鉴定单位,在当初出台那份鉴定报告时,就是一个“五无”鉴定机构。

接下来,大连泛华又对大连华达的没有投资问题进行充分举证,本以为理和据都在自己这一边,可是,法院对这些全不理会,不仅再次坚持自己的判决,还委托大连海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采访中,记者还得知,大连海事法院在执行这个判决时,心里也是有情绪的,因他们已明显看出了这份判决的问题十分明显,但面对省高院的催促还是得接着执行,可是,就在执行前,这家法院又发生了一件让人难以理解的事。有一天,就在大连海事法院执行法官尤波的办公室,此执行法官将办公场所当作市场,当时海事法院法官纷纷前来打听价格,希望这要拍卖的房子再便宜点儿多留几套,这些做法竟能当着当事人的面进行,这真是“权力在我手有什么畏惧的”?

大连泛华说,如果大连海事法院继续拍卖,将会给他们这家企业造成近2亿元损失,也可以说是灭顶之灾。(详情请见《对辽宁高法违法法官的举报:88封举报信缘何无一部门受理?》

三步错:没算明利润却判出了利息

大连华达真是有办法打官司,这个办法不是一般企业能想得出来的,那就是继续当原告,一分钱没投入,不仅要分得一个多亿的利润,还要讨要从这楼开始销售到现在占用大连泛华资金的利息。大连华达掐指一算,这个利息应该在4000多万,于是,这个案子在大连中院立案并进行了审理。2016年年底,大连华达的讨息诉讼被大连中院给驳回了,法院认为大连华达的一切要求全是无理的,这个结果,也许正是大连华达所期待的,因为他们在辽宁高院有办法,于是,马上将此案上诉到辽宁高院,很快,辽宁高院于2017年11月下达了判决,这个判决,不是“维持原判”,不是“发回重审”,而是直接判令大连泛华不仅要拿出一个多亿的利润本金,还要拿出近5000万的利息,同时还将大连泛华不能销售的16套住宅判给了大连华达。2010年大连华达诉前查封130多套房屋,按照五无(一、进行鉴定时还未成立;二、盗用别人的批准文号成立;三、无注册人员;四、无工程造价资格和人员;五、无估价师人员)鉴定单位的评估约1.8亿,既然查封了这么多的房屋,大连泛华还能存在利润吗?不存在利润何来占用大连华达资金而又衍生出利息呢?

大连泛华方面说,看到了这份判决书,真的觉得在辽宁这个地方,是没有说理的地方了,钱可以支配一切!

“一步踏错步步错,我的堕落为生活”,这是描写一个女孩子为了钱而堕落的一句歌词,可是,这辽宁高院法官的步步错又是为了什么呢?当然不言自明。

到记者前去采访时,造出这个“葫芦案”的主审法官潘志斌已被拿掉了审判案子的资格,可是,大连泛华怎么办?现在的状况,不说执行利润本金,只执行这利息也许就会让这家企业破产,好在最高院的第二巡回法庭已再审此案,记者与大连泛华都在期待着公正的结果。(记者魏然)

原文来自一点资讯:http://www.yidianzixun.com/article/0Jx7fFk9?share_count=2&from=singlemessage

原标题:一亿多的标的下,辽宁法官缘何即当“葫芦僧”又判“葫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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