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7日宣布调查组成立开始,我就对此事充满期待。今天上午调查组的“调查报告”出来后,我读得很认真,并随即在朋友圈分享出去,还加了一段评语:“这是调查组的最新情况通报。这份通报写到的情况,我认为是可信的。抓了一批罪犯,处理了一批官员。就此事而言,至此告一段落。与此通报不符的关于此事的其它问题,可以休矣。为调查组在短短一周内卓有成效的工作点赞!接下来,该是对由铁链女牵扯出来的徐州地区城乡拐卖妇女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清查了吧?期待!”
分享完后,我又有点儿疑惑,主要是几点问题:
一、时间。
从调查组宣布成立到今天调查报告出台,前后七天,掐头去尾,真正用于“实际调查”的时间满打满算只有五天,在这五天时间里,调查组“有关调查人员除在江苏省开展工作外,还赴云南、河南等相关省开展实地调查,共走访群众4600余人次、调阅档案资料1000余份,对社会关注的‘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杨某侠生育八孩情况、董某民等人涉嫌犯罪情况等问题开展了深入核查,形成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对有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
我计算了一下,五天时间,每天24小时不吃不喝不睡,合计120小时,在江苏、云南、河南等省份来回奔走,光是去亚谷村一地,恐怕一两天也未必能走到,再“走访群众4600人次”的话,平均每小时需要走访38.3人;调阅档案1000份,平均每小时阅档8.3份。还有各种开会讨论、省与省、地区与地区之间工作对接、各地调查结果汇总、去伪存真等等需要大量时间的工作没计算在内。
工作量这么大,似乎不是这个调查组在120个小时内能够完成的。
我不知道这个调查组由多少人手组成,都是些什么人,一直没见公布。但是,即便给这个调查组配置1000人甚至更多的人手,也不大可能在五天内完成这么大的工作量。光是上述数据的去伪存真,恐怕时间都不够。
这还是按照每天24个小时不休息来计算的。如果扣除吃喝拉撒睡的时间,满打满算每天能用于工作的时间按照18个小时计算,五天时间也就90个小时,这个时间实在是太紧凑了些。
因此,依据常识判断,我不认为这个调查组的工作是独立完成的,而是在原丰县调查组、徐州联合调查组调查的基础上完成的。而前两个县、市调查组调查的结论,已经在前四份通报的结论中体现,每一份通报的结论都不一样。
江苏省调查组的这份通报,如果是在前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的,在调查环节是否存在瑕疵呢?人们依据什么来认定这“第五次通报”的结论是可靠的呢?
二、鉴定。
这个环节是本案的关键环节,就是确定“杨某侠”究竟是谁。
从这份调查报告中可以看出,前两个调查组提交各方检材,分别于2月9日和2月13日由包括“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在内的三个鉴定机构,对各方血液样本进行DNA检验比对,结论是杨某侠就是亚谷村的小花梅。
省调查组成立后,于2月20日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各方血液样本进行DNA检验比对,结论是杨某侠就是亚谷村的小花梅。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我丝毫没有怀疑“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等机构检测的权威性。
但是我留意到,此调查报告中没有任何一句话表示过“重新提取检材”这个意思,是不是写漏了?须知,根据以前的两个调查组提交的DNA检测检材所得出的结论,是备受质疑的。调查组在2月17日成立之初就表示要“彻底查清此案”。既然有这个决心,重新提取DNA检测所需要的各方检材,我认为是最起码的要求。
检材如果存在问题,再权威的检测机构又有何用?因此,在检材问题没解决之前,“杨某侠就是亚谷村的小花梅”这个结论,依旧存在瑕疵。
在孩子亲缘情况方面,调查报告说:“徐州市公安机关将8名子女与杨某侠、董某民进行DNA检验比对,结论为8名子女均与两人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后又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DNA检验鉴定,结论一致。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检验鉴定,结论仍然一致。”
这依旧没有体现调查组重新提取了DNA检材的意思。而徐州、丰县原先提取的检材所得出的结论,是备受质疑的。因此,结论一致不奇怪。
三、伤害。
调查报告说:“入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侠除精神及牙齿疾病外,未发现其他疾病。”
我认为这个结论是可信的。
但是,针对“杨某侠”的牙齿是否被拔掉的问题,报告说:“2月20日,省公安厅委托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口腔医院、浙江迪安鉴定科学研究院3名专家对杨某侠牙齿状况进行会诊,结论为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
这三家口腔医疗鉴定机构都不是江苏的,应该是可信的。但是,我不知道二十几年前牙齿因为什么原因脱落,在二十几年后是否能检测出来?我本人有三颗牙齿在十年前脱落了,我不知道任何一个牙医能否检测出来是因病脱落还是被外力拔掉?
须知,拔牙是每一个牙医每天都在做的事情,世界上大多数牙齿都是被牙医的外力拔掉的,很少有自然脱落的。除非在拔牙的时候对整个牙床骨骼都造成了无法愈合的伤害,否则,怎么鉴定二十几年前某颗牙齿是被拔掉的还是因病自然脱落的?
因为有此疑问,我建议这个鉴定,应该多听听当事人怎么说。“杨某侠”因为有精神疾病,她说什么在法律上都不足以采信。那么,在押的董某的口供是什么样的?邻居是怎么说的?伤害究竟有没有发生?这是任何一家口腔医院的权威医生都无法检测的。
因此,口腔医院“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可以理解,但不足以说明问题。
四、相貌。
调查报告在认定“杨某侠”就是小花梅之后,说:“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系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征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这个结论由“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做出,中国恐怕已经没有比这个权威更权威的机构了,因此,我对此深信不疑。
真希望能看到人工智能人脸识别技术能根据二十几年前小花梅的照片,让今天的“杨某侠”过一次,看看机器能不能识别出来。
刚才看电视新闻,病床上的“杨某侠”与网络上的“杨某侠”一致,看不出有什么区别,除非电视新闻对“杨某侠”也进行了修图美化。我因此又一次把小梅花与杨某侠的照片翻出来:
我翻出这张照片不是要质疑什么,因为我没有能力质疑最高权威。但是这依旧令我赞叹——这真是令人难以忘怀的进化:1.小花梅的耳朵很特别,不是日常所见的普通耳朵形状,属于”兜风耳“范畴,并且耳垂轮廓不明显。“杨某侠”的耳朵被头发遮住了,无法比较;2.小花梅的眼睛是典型的“咪咪眼”,“杨某侠“的眼睛大小正常,说得上是眉清目秀;3.小花梅的鼻头少肉,两个鼻孔有朝天的嫌疑,”杨某侠“的鼻头多肉,鼻孔是正常朝下;4.小花梅的下巴轮廓不明显,”杨某侠“的下巴是尖的。
如果这两个人去参加选美比赛,年轻的小花梅很可能不敌年老的”杨某侠“。
真是令人惊叹!
经过二十多年的磨难,小花梅越长越漂亮,整个脸型、眼睛、眉毛、鼻子都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令人惊叹岁月的整容神功,巧夺天工。
五、结语
以上是我对调查报告的读后感。我想,调查报告发布后,应该有接受大伙儿质疑的胸怀。如果不打算接受质疑,应该注明:“此为最终结论,不接受质疑。”
这篇文章之后,我不再对此说什么了。杨某侠即便来自月球,又跟我有什么关系呢?真后悔为此浪费了那么多时间。
此事对我来说,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