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立新视界
编者按:丰县“铁链女”精神失常,不仅喉咙失声,且牙齿掉光舌尖被剪,先后生育了八个子女。该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引发了社会大众对于人口拐卖犯罪的强烈谴责。2月7日深夜11点,徐州市公布“八孩母亲”调查进展,但并未平息更多的质疑之声。
网传2月7日,四川南充失踪女孩李莹的叔叔李大成,向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递交申请书,恳请在该办主持下,重新采集李莹家属,徐州杨某侠的DNA样,由第三方比对并公布结果。在申请书里,他介绍了李莹失踪对其家庭的巨大伤害,并认为徐州杨某极有可能就是李莹。
李莹叔叔李大成认为:通过网络流传的、丰县欢口镇狗链女的照片及视频,与自己对侄女李莹的记忆和照片进行反复比较判断:丰县狗链女,极有可能就是自己26年前失踪的侄女李莹。
李莹叔叔李大成此举,一是代思女成疾英年早逝的亡兄尽责,二是为自己失踪多年的亲侄女对人类发出哀鸣。
这不是李莹一家人的不幸,这是社会的不幸。
国内著名律师郝亚超(微信公号:郝亚超律师的法律园地)针对前晚徐州官方发布的最新通报,从法律、从证据学的角度进行了客观分析。现摘要如下:
一、董某民涉嫌强奸罪、虐待罪,有明确犯罪事实,公安应当立即立案侦查,徐州却仍在对其“是否涉嫌构成犯罪”进行调查,拖延(不予)立案,欺罔世人。
二、徐州的报告自相矛盾。其对婚姻登记上“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采信,违背了基本常识。相反,通过该信息可知:或者有人贩子参与其中,或者“小花梅”不存在精神病,或者“小花梅”这一身份认定严重存疑。事实上,该地址信息根本不可信!徐州方面调查能力不足,以该信息作为调查方向,严重错误。
三、“桑某某”的陈述严重违背常识,不应采信。该陈述既达不到“高度盖然性”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更达不到“排除合理怀疑”的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徐州却在没有全面调查“小花梅”家人的情况下予以采信!其调查水平不足以服人,更涉嫌包庇 “涉嫌拐卖妇女罪”的桑某。
四、董某民及其父亲确定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应当立案侦查。
五、徐州的第一次发布称,因杨某侠身体原因,无法为其做节育手术。难道就不能为董某民做节育手术吗?!
六、发布称“杨的精神状况趋于稳定”,具体是什么意思?之前有过不稳定吗?能不能正常交流?
七、调查报告通篇没有提到将对杨某侠如何妥善照顾。
八、调查报告通篇没有反思、完全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及问题的严重性,轻描淡写将此界定为“事件”,认为问题在于“帮扶”,这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吗?问题仅仅是出在“帮扶”上吗?他们压根不知道长久存在的“诱拐女性”这一毒瘤使有良知的人心怀多大的悲愤!
郝律师认为:
整篇调查报告,四平八稳,避重就轻,毫无情绪,就算政府公文不宜有情绪,但基本的人文关怀都没有!基本的常识都没有!
中国已经日益强大,不论是国家还是国民,都应该有足够的自信来面对这些脓疮了!刮骨疗毒当然有疼痛:子女问题、乡村治理问题、乡村低收入男性无法娶妻的问题、警力问题、修订法律的问题,但是这些脓疮不破,怎么去告诉下一代,我们这代人为了一个更好的世界在努力?!
如果徐州方面没有能力调查本案,请江苏省甚至中央选调人员重新调查。实在没有能力调查,全国网友们会撰写调查提纲,予以协助。
你认为呢?
原文链接:http://www.cuncunle.com/content/50501142249600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