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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宁安:交通局官员“造假”骗取巨额补助款遭举报六年未果

2021-05-24 15:19  来源:未知   浏览数:
本站讯 宁安市地处黑龙江东南部,隶属牡丹江市管辖,宁安市镜泊镇坐落于闻名遐迩的镜泊湖南岸,与镜泊湖北岸镇辖的北石村和湖西村隔水相望。由于历年来没有公路和桥梁,这个直...

本站讯 宁安市地处黑龙江东南部,隶属牡丹江市管辖,宁安市镜泊镇坐落于闻名遐迩的镜泊湖南岸,与镜泊湖北岸镇辖的北石村和湖西村隔水相望。由于历年来没有公路和桥梁,这个直线距离约十公里的湖面一直限制着北石和湖西村村民的出行。夏季里村民只能依靠摆渡走出村落,冬季里村民只有行走在冰封的湖面上进出村镇之间,这也是村民们唯一与外界沟通的水路,而另一条旱路为201国道,沿着这条国道绕行近百里进入与吉林省接壤的小山子村后,才能进入宁安市镜泊镇北石村和湖西村。

2007年,国家村村通工程覆盖全国,发展“三农”的政策也给这个北方偏远乡村带来了福音……然而,当年那场“水上公路”造假闹剧至今都难以平息。 在百年天堑,十里长湖上修建通村公路村民们都难以置信,更是“天方夜谭”。村民们开始怀疑这个子虚乌有的“神奇”工程存在人为造假。根据地理环境和工程位置,镜泊镇至北石和湖西村由镜泊湖相隔,根本不具备修建公路的条件。那么,宁安市交通运输局和施工方签订的镜泊镇至湖西村13.3水上公路的合同是怎么炮制出炉的呢?这个虚假的通乡公路是否涉嫌造假和骗取国家巨额补助款呢?类似这样的合同还有4份,标的额共计467.032万元。

土地纠纷牵出“公路合同造假”

张军旺是东京城林业局湖西经营所职工,2013年春,张军旺承包的镜泊乡北石村40公顷土地与村民发生争议,却牵出宁安市交通局涉嫌“村村通”公路合同造假、骗取国家巨额补助款的“惊天奇案”。

早在2006年12月1日,北石村将60公顷(含林地20公顷)土地以100万元的价格承包给名为刘成的人,而这个刘成恰巧是与宁安市交通局签订镜泊镇至湖西村13.3公里农村公路虚假合同的包工头。村民并不知道刘成什么来路,只知道他是交通局的“红人”。宁安市交通局和他签订的几份通村公路合同更是真假难辨,疑点重重,多份通村公路合同遭到村民的强烈质疑。

村民李孝金告诉媒体,2007年刘成修建北石三村至北石四村的14公里公路,离奇的是北石村委会和村民至今也没有查到宁安市交通局与刘成签订的北石三村至北石四村14公里合同。 北石村是个远近闻名的贫困村,按国家政策村里无需缴纳配套资金。

而包工头刘成却打着宁安市交通局的旗号让村里出资每公里7万元配套资金。由于村里无法拿出这笔百万元巨款,经过村委决定,将60公顷土地以100万元发包给刘成,顶做北石村修路配套资金,由刘成直接交付给宁安市交通局。奇怪的是刘成不但没有向交通局交付100万配套资金,反而把40公顷土地转包给其他几户村民。刘成空手套白狼套走北石村百万集体财产。

2013年5月13日,北石村委会通过仲裁解除了2006年与刘成签定的自留山承包合同(60公顷)。

2013年5月17日,北石村委会决定将40公顷土地发包给张军旺经营并签订了承包协议。

2013年春种期间,张军旺和村民发生土地纠纷,并诉讼至宁安市法院。由于40公顷土地与通村公路100万元配套资金有关联,宁安市法院要求北石村提交修路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张军旺和时任村主任杨玉武、村民代表多次去市交通局调取北石村修路合同。不调不知道,这一调还真的“吓一跳”。

据张军旺回忆,2014年12月23日,他和北石村时任村主任杨玉武、会计曾宪凤,村民李孝金等人,在宁安市交通局档案室调取出07年—08年北石村5份通村公路合同,他们当时就懵了,因为北石村并没有这几条通村公路,五份合同均涉嫌造假。为此,北石村召开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以刘成涉嫌诈骗为由向宁安市公安局报案,就宁安市交通局涉嫌通村公路合同造假,骗取国家补助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形成材料,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

日前,媒体曾致电刘成,他说:“当年镜泊镇至湖西村13.3公里合同签是我签的,人家交通局让我去哪儿修我就去哪里修,我们就是干活的,路也不是我们设计的,我修的是村村通公路和湖上修路没有关系,这个事儿我没法和你们解释,你们去交通局调查就完事了。”

群众举报交通官员遭遇“红灯”

2015年2月2日,北石村主任杨玉武及多名党员和村民到牡丹江市纪检委进行举报,当时韩姓主任让他们回去等信儿。

2015年2月27日,张军旺及妻子吴会英 、北石村主任杨玉武、村民田世明到省交通厅信访举报。

2015年3月9日,张军旺和北石村主任杨玉武等五人进北京上访。交通部给予答复,“如果立项工程没有修路,就去有关部门举报当地交通局”。在京期间,宁安市接访人员李斌把他们叫到宾馆,宁安市政法委王书记与他们见面,要求他们回宁安解决问题。

2015年4月10日,他们再次去牡丹江纪检委信访局,韩主任让他们去宁安市纪检委处理。

2015年4月某日,宁安市纪检王姓主任接待并答复了他们,让他们去宁安市交通局了解“合同”。

他们多次往返牡丹江市纪委和宁安市交通局之间,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最终,时任宁安市交通局局长王增民答复说:“这几份合同确实存在,你们举报的镜泊湖上修公路的合同,都换了地方,在别的地方修的公路。”

牡丹江纪检委赵姓工作人员曾找到时任北石村支书刘伟,村民彭万里等四人,核实举报信上是不是他们本人签的字后再无下文。

2016年8月28日,张军旺和北石村党员田世明、村民代表李孝金把举报材料邮到北京,数月后,牡丹江市纪检委赵姓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举报情况后不了了之。

一年后,宁安市交通局纪检梁书记给张军旺打来电话要求见面。他说:“核实一下是不是你举报的交通局,查处结果让举报人去牡丹江纪检委了解”。

交通局长出面“平事儿”

2017年4月的一天,宁安市交通局原局长孙振明,找到东京城林业局“社会人”褚老五作为说和人,要求与张军旺夫妻二人面谈。地点设在褚老五个人会所,张军旺夫妻二人和孙振明局长如约见了面。褚老五说:“孙局长和你们谈谈你们举报交通局的事儿,孙局长的意思是不让你们再往上举报了……东京城有一个鹿道水泥厂,老板叫王勇(王老二)让他给你们一些水泥,我再给你们10万元钱,这事儿就拉倒吧”。

孙振明局长说:“你们举报的几份合同没在合同指定村子修路,其实我们已经都换了地方了,在别的地方修的路……

日前,媒体多次电话联系现任宁安市交通局长丁日昌,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本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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