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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爆!长春一人大代表三万米违建无人敢拆,法院竟要求加固?

2023-08-29 19:02  来源:未知   浏览数:
本站讯 2023年7月14日左右,今日头条、腾讯、百度、网易等多家网络媒体同时发布一条令人惊悚的新闻:吉林省长春市一人大代表尹成杰,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居然占地1500...

本站讯 2023年7月14日左右,今日头条、腾讯、百度、网易等多家网络媒体同时发布一条令人惊悚的新闻:吉林省长春市一人大代表尹成杰,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居然占地15000多平米(举报人称占地33000多平米),建设起八栋违法建筑(标题:《劲爆!长春一人大代表啥证没有居然占地三万多平米建造八栋大楼》)。至今,虽然当地政府责令拆除,有关部门也多次下达处罚决定,但是此违法建筑依然屹立不倒,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长春市绿园区法院居然超越权限要求施工单位对其加固!在白城市一农民违章建桥被判刑的事件不断发酵之际,此事尤其引人关注。

只因拖欠工程款不给遭到实名举报

据多家媒体报道,实名举报此事的人叫杨成昌,是长春市绿园区鑫恒邦酒店用品城项目的承包人,因为干完工程后尹成杰拖欠其工程款不给而举报。杨成昌举报,尹成杰是长春市绿园区第十九届人大代表、长春市鑫恒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恒邦)法人。尹成杰违法开发建设鑫恒邦,在没有经过住建、国土、规划、消防审批和验收的情况下,违法建设并投入使用:

1、本项目占地约33000平方米,现有建筑物11栋,其中1#、8#楼和别墅为原有建筑,2#、3#、4#、5#、6#、7#、9#、10#楼为新建二层钢结构建筑,新建物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2、该项目属于违法建筑,施工中没见到任何国土、规划及施工手续。

3、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没有监理单位履行监理职责,没有住建主管部门履行质量监督手续。

4、尹成杰委托个人设计施工图,该项目施工图纸无设计人员签字,无设计单位印章及出图章,无审图机构审图章,属于违法设计。

5、尹成杰随意变更设计,在设计人员不同意的情况下,取消结构地梁、连续梁,取消所有二层楼板负弯矩筋,工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6、2020年6月,施工期间有人向长春市有关部门举报该项目违法建设,执法部门来检查核实。在执法部门来查办前,尹成杰告诉我说,有内部人给他通风报信,让我们正在施工的工人躲起来,造成假停工现象。他以这样的方式规避上级检查有四次之多。

7、尹成杰居住的别墅与项目相邻,2020年6月,尹成杰让我们在别墅北侧原计划建造11号楼的位置上建造一段无基础的地梁。几天后,在绿园区执法部门监督下,尹成杰雇用钩机破碎假地梁拍照录视频,伪造拆除违规建筑视频,回复给上级执法部门。

8、2020年8月,鑫恒邦在没有经过住建、国土、规划、消防验收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也没进行竣工验收),就擅自投入使用,目前有经营商户200余户。

9、2022年2月25日,鑫恒邦将经营范围由“场地租赁”变更为“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一个违法建筑,没有经过验收的项目,堂而皇之的搞起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政府屡次要求拆除并下达处罚决定书

据杨成昌介绍,为了举报尹成杰违建问题,他先后到过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园分局国土监察和城西镇政府。2022年11月23日,他又分别向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绿园分局及绿园区人大以邮寄的方式进行了实名举报,但各方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

2023年4月17日下午,杨成昌收到绿园区城西镇政府《关于杨成昌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书》(绿城府发[2023]12号)。该意见书称:“经查:鑫恒邦酒店用品城位于原长白公路4.5公里处(现零公里处),该土地使用者为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2020年4月开始建设,由于当时四季青市场的拆迁,导致很多商户无法继续经营、且多次到省市区群体访,要求就近安排经营地点。由于时间紧迫,鑫恒邦酒店用品城项目须尽快完成工程施工并投入使用,未能及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2020年10月该项目建成后,接收了近100户原四季青市场业主入驻。2020年4月26日,我镇下达《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2020年5月11日,下达《责令拆除告知书》,2020年5月25日下达《责令拆除决定书》,决定书中明确:如您(单位)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城西镇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绿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随后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5000平方米;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601220612号,房屋所有人为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145.19平方米。”

城西镇政府的处理意见是:“2020年4月26日,我镇下达《责令停止施工通知书》,2020年5月11日,下达《责令拆除告知书》。2020年5月25日下达《责令拆除决定书》,由于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土地使用证及产权证,并且积极推进办理后续的手续,后期规自局也对其进行处罚。我镇也将对其后续手续办理进行监督。”

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2月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规自然【绿】执罚字[2022]4号)则称:“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我局于2022年11月4日对你单位违法占地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未经依法批准,于2020年4月占用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红民村集体土地建设鑫恒邦酒店用品城,占地面积15926平方米,共建设8栋1层钢架结构的建筑物,建筑面积15926平方米,地类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5685平方米、工业用地241平方米。15926平方米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参照《吉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标准》土地部分第四条第五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5926平方米土地退还红民村委会;2、对非法占用的15926平方米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3元罚款,计47778.00元。”

从城西镇政府的答复和长春市规自局的处罚决定看,杨成昌的实名举报得到了实锤。但据杨成昌介绍,鑫恒邦至今也没有补办相关手续,却依旧在对外经营。杨成昌一针见血的说:尤其令人难以理解的是,答复意见居然称“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使用权面积为5000平方米;房权证长房权字第201601220612号,房屋所有人为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建筑面积1145.19平方米。”“由于长春市成杰建材有限公司提供了相关土地使用证及产权证,并且积极推进办理后续的手续,后期规自局也对其进行处罚。我镇也将对其后续手续办理进行监督。”其提供的相关土地使用证及产权证是其原有的房产手续,怎么可以用原有房屋的合法手续掩盖其违法占地、违法建房的犯罪事实呢??鑫恒邦项目占地约33000平方米,现有建筑物11栋,其中1#、8#楼和别墅为原有建筑,2#、3#、4#、5#、6#、7#、9#、10#楼为新建二层钢结构建筑,新建物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尹成杰用建筑面积1145.19平方米原有房屋的手续,怎么能够抵顶占地约33000平方米的八栋违法建筑的手续?对于违法建筑,政府应该立即予以拆除,却令其补办手续,这不是明晃晃的包庇吗?

法院不下判决却不断要求对违建加固遭质疑

据杨成昌提供的证据证明,为了讨回鑫恒邦拖欠的工程尾款,他们起诉至绿园区法院,至今该法院开庭审理六次了,却迟迟不下判决,反而按照对方的旨意不断的要求我方对违法建筑加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鑫恒邦本来就是违法建筑,尹成杰已经涉嫌违法占用土地等多种犯罪,但为了少给点钱,就不断的挑毛病,而绿园区法院则按照鑫恒邦的旨意办事,乐此不疲的不断要求我方对违法建筑加固。这究竟是什么情况?难道有什么猫腻不成?

杨成昌与鑫恒邦签订承包合同的公司是吉林省天枫劳务有限公司(简称天枫公司)。2023年3月11日,天枫公司收到吉林省地平线工程勘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定机构”)受法院委托出具的《鑫恒帮酒店用品城的质量鉴定报告(正式稿)》(以下简称“鉴定报告”)。杨成昌介绍:经现场实测,并结合相关资料比对,我方发现鉴定报告正式稿存在数据不真实,界线认定错误等情况,我公司不认可也不接受该鉴定报告。

针对鉴定报告,天枫公司提出如下异议:

一、涉案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鑫恒邦公司擅自使用后,又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乃至修复方案进行鉴定,法院不应予以支持。《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十三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知,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建设工程的,对其使用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自行承担责任。对建设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只要在合理使用寿命内,方由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鉴定机构不具备结构鉴定资质。绿园区法院授权委托的吉林同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为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不具备结构鉴定及鉴定设计资质,不能对鑫恒邦酒店用品城做结构鉴定。

三、《鉴定报告》修复方案中存在多处专业技术问题,不具备事件可行性,具体如下:1.设计鉴定报告单位所依据的图纸不合法,该图纸是白图,无设计人员及设计机构签字盖章,无审图机构审图,该图纸无任何法律效力,其结构安全性也无法保证,设计图属于三无设计. 该图纸不能做为鉴定及评估的依据。

2.涉案房屋及路面末经竣工验收而擅自投入使用,在原告讨要工程款无果被迫启动诉讼程序,在此之前的近两年时间内原告从未主张过任何质量问题,而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为实现不支付工程款的非法目的,而申请对其已实际占有并使用数年的涉案工程进行质量鉴定,其目的不言自明。

3.设计鉴定报告所依据的涉案项目的质量鉴定报告在人员资格、资质有效期、程序合法性及数据真实性和鉴定的合法性均存在疑问,其鉴定结果不能做为设计鉴定报告的作据。

4.稍微有点建筑常识的人都会看出,砼根本不会存在问题,而是有心人要把它做成有问题。天枫公司与商砼供应商对全部砼进行了自检,砼质量全部合格,与质量鉴定单位的报告数据偏差较大,我们有理由怀疑其数据不真实,且其试件运输、加工及试验并无人监督及公开,其鉴定结论与现场实体质量完全不符,因此我们已请求法院允许省市级公立鉴定机构对项目涉及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砼进行重新鉴定。

综上所述,鉴于本案存在不应委托建设工程质量鉴定的情形,以此为基础的修复方案鉴定的委托没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修复方案初稿和二稿存在诸多专业技术问题,不具备实践可行性。综上,天枫公司对修复方案初稿和二稿均不予认可,法院对其亦不应予以采信。

文章写到这里,记者不禁感慨万端。白城市洮南农民为了村民们出行方便自费建桥却被判刑,而在长春,尹成杰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违法占地三万多平米建造了八栋违法建筑,却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惩处,有关部门和政府只是罚款,还让其补办手续!而法院还不断的要求施工方对这一违法建筑加固!这是何等的不公正?人们不禁要追问,在吉林,在长春,还有法律可言吗?是不是有权有势的人,就可以胡作非为?!尹成杰非法占用大量集体土地建设违法建筑已经涉嫌多种犯罪,公安机关也应该立案调查,却没有立案调查,难道法律只是管那些没有权势的普通百姓的吗?!近年来,长春市乃至外省曾经发生多起灾难事件,血的教训一次次警示人们,但尹成杰们却依然大行其道。尹成杰这样的人大代表是怎么当上的?又是谁推荐上来的?其背后保护伞又是谁?究竟是何人在其背后为尹成杰撑腰?

我们期待着纪检、监察部门的早日介入。对于本案,媒体将继续关注。(记者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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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腾讯新闻:https://page.om.qq.com/page/OuKupi3LFTeIsNw8moROq6cQ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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